货车司机违法接单侥幸上路被查处
本网讯(通讯员:杨蕾)为切实抓好春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八大队立足辖区实际,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目标,以当前正开展的“春季守护行动”、“高地联合货车车辆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查货运车辆重点违法,全力净化辖区路面交通环境,护航全国“两会”。

3月10日上午,八大队乐山警务区民警在辖区全福收费站开展“小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冀R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的驾驶证记分达到18分,系扣留状态,并且已被公告停止使用,同时,该车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和运输车辆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得知,此案中的货车登记车主为河北省霸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张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超分被依法扣留,期间张某一直未参加满分学习考试,随后扣留驾驶证的公安部门公告该证件停止使用,但张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3月8日张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依然从深圳市某运输服务公司平台上承接运输单,然后独自驾驶该车送货至乐山。最后,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小货车违法造成事故的案例进行了宣讲,并依法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同时,为加强源头管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八大队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立即向车辆登记属地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河北省霸州市道安办以及深圳市光明区道安办去函,请两单位加强对涉事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法律意识,切勿追求片面经济效益,无视法律法规,做好驾驶员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时值两会期间,该辆货车驾驶员在存在多起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违法运输,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查处过程中民警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解此类违法造成的严重后果,让驾驶员切实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承诺今后会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四川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员是没有资格驾驶相应的机动车的,如果继续开车,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检验导致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让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车辆的安全状况,在源头上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是交通事故发生的诱因之一。生命只有一次,切勿盲目自信,心存侥幸,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