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丈夫“体恤”妻子 “无证”驾车上路被查处
2023-03-12 17:1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杨蕾)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说明其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驾驶习惯极其不文明,以上情况不得驾驶机动车,继续驾驶车辆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3年3月8日9时35许,四川省高速公路四分局八大队自贡警务区民警按照“春季守护行动”部署在荣县南收费站开展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时,在对一辆川C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某神情紧,经查陈某驾驶证状态显示停止使用。民警询问得知:陈某于2016年因多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21分后一直未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导致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不能再继续驾驶机动车,但事后未曾跟家人说过这个事,平时也没有再驾驶车辆。事发当天是“三八”妇女节,陈某携妻子外出因其身体不太舒服,陈某便“体恤”家人决定亲自开车,冒险驾车从自贡市贡井区前往荣县,却不料在下站时被交警现场查获。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陈某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尽快重新学习取得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前绝不再驾驶车辆。最终,陈某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上路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从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