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驾危害大 心存侥幸被查处
本网讯(通讯员:王洪)为切实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三大队结合“新篇”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交通违法严查、严管、严处高压整治氛围,以实际行动护卫成都大运会安全。

5月25日20时38分许,三大队民警在G93成渝环线乐宜高速犍为北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对车牌号为川AJ***3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当车窗摇下一瞬间,车内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通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验,其呼气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其带回警务室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驾驶人李某,成都人,在五通桥西坝一砂石厂上班,深知酒后驾车的危害和处罚后果,平时都严格约束自己酒后不开车。因今天天气炎热,晚上便喝了两瓶啤酒解暑,因家人打电话需要回犍为家中,虽然知道自己喝了酒,但想着只喝了两瓶啤酒且休息了两个小时,晚上高速交警应该没有执勤,五通桥到犍为路途不远又是高速,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未曾想刚刚出收费站即被警察挡获。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李某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至2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一次性记12分。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一时侥幸将后悔无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