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 男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查处
2023-07-03 09:4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5月25日20时许,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三大队执勤警组在G05京昆高速石棉收费站对上站的川A****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姚某疑似酒后驾车。
随后,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姚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姚某当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晚饭期间喝了二两白酒,想着自己酒量比较好,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三大队对姚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同时吊销姚某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酒后禁驾”不是口号,贵在行动最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