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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两起酒驾 皆因侥幸被查

2023-08-01 09:3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杨蕾)按照夏季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四支队八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统一夜查行动,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集中打击整治酒驾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晚,连续查处两起酒驾。

7月30日20时45分许,乐山警组执勤民警在井研收费站与相邻十一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在对车牌川Z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钟某身上酒气浓郁,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万某下车接受酒精检测,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引导至安全区域并让其熄火下车接受调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该车钟某承认当日与人聚会,出于礼貌喝了点白酒,最多不超过“5钱”,想到问题应该不大,就冒险驾车返家,结果在路口发现有检查,心里顿时觉得不踏实,就自作聪明,将车辆交予车上人员驾驶,结果还是被查获。

22时03分许,乐山警组执勤民警在全福收费站在对车牌川Z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酒气浓密,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万某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现场对驾驶员万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万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万某承认其在晚饭时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又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运气好”不一定能遇到交警查车,结果刚一下站就被抓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钟某、万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钟某和万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以下的处罚,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四川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饮酒后,人的感知、认知均会出现不同程度下降,饮酒过量甚至会出现行为能力丧失等现象,如驾驶机动车将会非常危险,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记满分、拘留等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有上述行为将会追加纪律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切勿心存侥幸,喝酒后绝对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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