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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未礼让直行酿事故负全责

2023-08-11 12:2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白雪靓)2023年7月29日,四川南充嘉陵区,青某某驾车行驶至嘉西路与白燕大道十字路口左转时,与对向车道直行而来的张某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青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南充交警三大队交警现场勘察、调取监控认定,当事人青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青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

南充交警提醒:驾车转弯或行经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守规则、懂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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