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万荣交警大队;酒驾持续曝光 切莫心存侥幸
本网讯(陈琳 卢瑞雪)2023年10月24日21时许,城区中队在后土大道与飞云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冯某某驾驶号牌为晋M1***7宝骏牌小型汽车,即依法当场予以查纠在请驾驶人出示证件查验时,发现驾驶人冯某某满身酒气,随后民警对冯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冯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制作编号为:140822300016742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违法嫌疑人冯某某到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
(1)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2)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万荣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