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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撞伤电动车驾驶人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责

2023-11-10 16:5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陈黛洁)2023年9月20日,在四川南充,当事人曾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自行车行驶至江东大道向左变更车道时,与由当事人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曾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曾某在驾驶员下车后与其沟通时,闻到对方身上的酒味,立马选择报警处理。

民警到场后,确实闻到酒味,对驾驶人马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164mg/100ml,随后去到医院进行血检,抽血检查结果为19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终,马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充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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