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三轮车违法载人
本网讯(杨孝斌 黄柳青 王琦)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垣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加强对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整治。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几起三轮车违法载人案例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张某某

【车辆号牌】:无【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查获时间】:11月8日 下午15时47分【查获地点】:垣曲县G327县863KM+430【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李某

【车辆号牌】:无【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查获时间】:11月2日 上午10时30分【查获地点】:垣曲县舜王大街建设路口【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娄某某

【车辆号牌】:无【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查获时间】:11月6日 上午09时15分【查获地点】:垣曲县东环路学府路口【违法行为】:无证、无牌、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王某某

【车辆号牌】:无【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查获时间】:11月8日 上午08时57分【查获地点】:垣曲县舜王大街黄河路口【违法行为】:无牌、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王某某

【车辆号牌】:无【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查获时间】:11月8日 上午10时58分【查获地点】:垣曲县东环路学府路口南【违法行为】:无证、无牌、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垣曲公安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或乘坐三轮车出行,同时也请广大驾驶人切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无牌无证驾驶、不超速超载、不酒驾、不逆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