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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驾”被查处

2023-11-22 19:2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11月09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一大队在荥经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16时40分许,民警对川TU***2号车例行检查,对该车驾驶员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任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任某称昨天晚上聚会喝了酒,今天下午感觉自己已经清醒了,所以驾车出行,结果在收费站被查出“酒驾”。任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某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1000-2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 每个人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也不同,饮酒后要保证充足休息,待酒精代谢后再驾车上路,切勿心存侥幸,谨防“隔夜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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