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猗交警严厉查处5起三轮车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本网讯(卫建峰) 违法载人危害大,莫让好心变祸事。农村地区道路状况复杂,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时刻面临着交通安全风险,要自觉遵守交规,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切,莫侥幸大意。
案例一
2024年3月4日13时42分,姚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沿临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高家垛村口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姚某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11日10时12分,荆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三轮电动摩托车沿合欢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王村口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荆某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沿峨眉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峨眉镇邸家营村北时,因无证无牌载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乔某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3月18日9时06分,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临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杨村口处违法载人,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候某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五
2024年3月22日16时30分,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三轮车沿三管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梁家庄村口处违法载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黄某罚款三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