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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路口抢行相撞 各担其责

2024-04-12 09:1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任妤桐)3月26日19时许,杜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在四川省南部县嘉陵大道德美酒店路口向左转弯时,遇陈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横过道路,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倒地,在向前滑行中与陈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相撞,造成杜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认定,驾驶人杜某驾驶电动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操作不当,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陈某驾驶电动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杜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南充公安交警提示: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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