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猗:两男子不长记性 再次酒驾被查处
2024-04-24 08:5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卫建峰)日前,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两起再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两名司机均受到严厉处罚。
4月18日21时许,该大队民警在黄斗景村口,对一辆农用三轮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霍某某满嘴酒气,且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化验,霍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90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交警同时查出,霍某某2023年3月12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驾驶证同时被吊销,至今未恢复正常状态。
19日15时许,在临卓路东村村口,居民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因无证、酒驾被执勤交警查获。后经深入调查发现,周某某2023年9月14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霍某某、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或者摩托车,将会受到罚款23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