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警示+处罚+曝光!严查不戴头盔→
本网讯(杨林山)2024年05月19日07时22分,车某某驾驶晋M×××1号小型轿车,沿垣曲县滨河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友谊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友谊路由西向东赵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幸好赵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轻微伤。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的有效保障
然而纵使交警蜀黍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骑手
“侥幸闯关”
这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不佩戴安全头盔
郑重提醒!是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严查!
现对不戴头盔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监控拍摄


正确佩戴头盔
将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货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头部着地。由于其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直接砸到水泥地面上,受伤非常严重。
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胡某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仅面部擦伤。而电动摩托车驾驶员阎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着地,造成颅内出血。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垣曲交警将持续
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严查+曝光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请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做无盔“骑”士!
争当安全“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