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驾追尾半挂车 起火烧成“光架架”
本网讯(通讯员:刘欢)2024年9月11日,在成乐高速乐山往成都方向126公里加850米处,一辆川A小型普通客车在追尾一辆渝D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小车突然起火燃烧,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执勤民警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小车驾驶员竟然喝酒了。

当日23时30分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执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小车停在第二车道上,正起火燃烧,被追尾的半挂车则停在前方的第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车尾受损。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执勤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通过水枪喷射,火势很快就被扑灭。经过查看,小车被烧得发白,车内饰物已被烧融,只剩下“光架架”。

据驾驶员龚某某称,他是四川荣县人,现在成都定居工作。当晚与朋友在荣县聚餐,一时兴起,他喝了两杯白酒、一瓶啤酒。由于第二天要上班,聚餐结束后,他心怀侥幸从荣县开车返回成都。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酒劲发作,等看清前方有辆半挂车时已经来不及了。他猛打方向又踩了脚刹车,结果因为没握好方向盘,车子从侧面撞上了前方的渝D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赶紧逃下车,人刚一下车,火就烧起来了。
就在龚某某接受询问的时候,执勤民警突然意识到对方可能喝酒了。“他一开口,我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周警官现场对驾驶员龚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其涉嫌饮酒,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对龚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进行检测,其乙醇含量为16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龚某某不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他还无法得到保险理赔,也就是说,这辆被烧没的车完全由他自己买单。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