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山西平陆公安交警查处未系安全带违法案例
本网讯(卫建峰)
反面案例:未系安全带
案例一: 12月5日,由王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古虞路金元秋色由南向北,与同向的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追尾,造成陈某某胸部轻微受伤,两车损坏。后经民警调查发现王某某未系安全带,王某某称:出门办事忘记系安全带了。民警听后当场对王某某讲解了不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案例二12月11日由刘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条山大街市场监管局门口由西向东行驶时,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乘车人赵某某未系安全带,民警细看才发现赵某某所在的副驾驶上插着安全带卡扣,面对民警询问赵某某辩解道:“坐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民警听后,立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解释了不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乘坐人赵某某、驾驶人王某某作出相应处罚。
平陆公安交警提醒:系上安全带不过一秒,却能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无论坐什么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请系牢安全带!
正面案例:系安全带
案例一
12月19日,由刘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沿傅岩路人行门口由南向北行驶,与同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发生交通事故。因双方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害。
案例二
12月25日,由杨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条山大街锦绣名城由东向西自行至十字路口等红绿灯间隙,追尾前方小型汽车,致两车损坏,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出行系好安全带意外发生减伤害请广大驾乘人员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一刻也不能松懈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