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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竟是车主允许 结果双双被查处

2025-04-08 19:2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3月17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八大队执勤警组在G4216蓉丽高速执勤点执行勤务时,查处两起典型的“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同行车主李某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吊销的王某驾驶,二人双双面临依法处罚。

经查,王某曾取得过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6月,王某因“醉驾”被查,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当日,李某驾车时感到疲劳,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时,王某提出由自己驾车,二人继续赶路,为了“赶时间”,李某便将车交给王某驾驶,直至被高速公安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将受到1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李某将受到1000元以下罚款,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醒:

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后驾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更是对自己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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