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证不符危险上路“驶”不得
2025-06-13 17:0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5月30日13时20许,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辅警在G5京昆高速公路(攀枝花段)田房公安检查站开展勤务,执勤民辅警在对一辆鄂WBC***号牌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万某某出示驾驶证,万某某称没有携带驾驶证。经过进一步核查,万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其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而万某某驾驶的是小型自动挡汽车(需持“C2”或“C2”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驾驶),万某某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万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万某某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其15日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万某某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