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想“移形换影 ”难逃查处
2025-08-01 10:4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7月18日下午,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四大队在G5京昆高速彝海安检站执勤时,发现渝C****3牌照车辆在入口处突然停车更换驾驶人,民警随即拦截检查,原驾驶人龙某某当场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行人员为龙某某同事,并不清楚龙某某未取得驾驶证。

龙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71条第1项规定,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驾车上路,持“证”先行,任何侥幸心理都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从持“证”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