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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E证”开小货车被查 准驾不符面临“罚款+拘留”处罚

2025-08-11 18:1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7月30日晚,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五大队在G5京昆高速黄水收费站开展勤务,查获一起“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某仅持有“E”类摩托车驾驶证,却驾驶需要“C1”准驾资质的轻型普通货车上路。

杨某某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9分。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醒:“准驾不符”,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不负责任!请务必“持证”驾车!按准驾车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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