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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代价大 法律红线碰不得

2025-08-19 11:0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7月28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九大队执勤警组在G4216蓉丽高速小黑箐收费站执行勤务。民警在检查一辆白色小车时,驾驶员称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安某某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

安某某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71条第1项之规定,安某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

安全驾驶,持证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

无证驾驶 = 危险重重!

侥幸心理 = 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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