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超员“超危险”,安全“挤不得”!
2025-11-03 09:2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10月17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九大队民辅警在S81德会高速公路六华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工作,发现一辆川W9***K号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核定人数7人,实载人数10人)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李某某与家人及邻居约定共同出行。为图方便,李某某无视车辆核载规定,最终实施了超员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实施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9条第6项规定,民警对李某某作出罚款200元处罚,驾驶证记6分;同时要求驾驶员转运超员乘客。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
乘车“超”一人,危险“近”十分。车辆超员会延长制动距离,更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事故;超员乘客无安全带保护更易受伤,且车内拥挤会使逃生难度加大。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