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求通融” 民警严正执法拒徇私
2026-01-06 10:3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5年12月9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辅警在G5京昆高速公路攀枝花收费站开展勤务,民辅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WJW***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民警现场用人脸识别技术手段核查驾驶人为巫某某,其驾驶证已被吊销、注销。

经查,巫某某因醉驾被查,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注销。期间,巫某某企图让民警“通融”一下,被民警严词拒绝。
民警现场对巫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其15日以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规定,巫某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心存侥幸是通往危险的“捷径”!请自觉遵守交规,勿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