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交通能源

男子购买假证妄图蒙混过关 难逃高速公安“火眼金睛”

2026-01-14 17:0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管剑)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五大队在辖区洪雅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6年1月9日晚21时许,执勤民警在核查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证件时,发现驾驶人刘某出示的驾驶证存在字体模糊、防伪标识缺失等异常情况。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管后台系统进行核查比对,最终确认该驾驶证系伪造,刘某本人并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其行为已涉嫌严重交通违法。

经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因未通过驾驶证考试,偶然间刷抖音时遇到可以办理驾驶证的视频,随后通过非法渠道购买驾驶证上路行驶,妄图凭借假证蒙混过关,没想到在交警的细致核查下无所遁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收缴该伪造驾驶证,扣留涉案机动车,刘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一千元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如查收存在伪造或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资格的法定凭证,需通过正规渠道考取,切勿相信网上"花钱办"骗局,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大额罚款的处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