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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域管制中心开展“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保密月宣传学习

2024-05-26 16:2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我国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西安区域管制中心进行《保密法》相关宣讲学习。本次保密宣传教育月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法》第十四条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保密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对于相关密级文件,西安区域管制中心制定了相关措施,同时加强网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普及网络保密知识,筑牢网络保密防线。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落实信息上网责任,全方位宣传开展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通过这些宣传文案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人们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侵犯。(通讯员: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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