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杜冰印象记
本网讯(通讯员:鲁勇)杜冰同志,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乐山市中区人,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乐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工作,2018年1月调至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担任副大队长,2021年12月任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3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岗、四川省公安交警优秀教导员、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政治素养高,理想信念坚定。始终置顶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筑牢忠诚根基,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用党员和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

作风正派,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在工作中注重新知识的学习,能较为熟练的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勤勉敬业,善于团结关心同志,从严要求自己。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顺境时不得意忘形。顾全大局,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公众形象和群众口碑较好。

勇担重任,敬业奉献。在市公安局党委和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坚强领导下,杜冰同志作为大队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秉承集体决策。在分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期间,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企业进行交通安全监管,从源头化解高风险引发的事故,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在分管车管所工作时,积极抓好放管服改革,完善便民举措,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满意度,车管所连续多年被评定为全省县级一等车管所。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严于律己,廉洁行政。自觉执行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做为大队班子成员和“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抵制腐败。未参与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病住院等借机敛财,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任职以来未收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良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