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办实事 人民调解绽芳华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姜正芳
姜正芳,女,52岁,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南村镇司法所所长兼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南村镇是广灵县第二大镇,接灵丘临浑源,辖16个行政村,人口结构和社情民情复杂,各类矛盾纠纷频发,排查调解任务繁重,但姜正芳不怕困难挑起了担子。在多年基层司法调解实践中,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解决群众的操心事和烦心事,为全镇的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办实事解难题。一直以来,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走村串巷,深入地头,走访入户,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期间,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0余起,办理民转刑案件15余起,代写法律文书120余份,协办各类调解案件320余件,让矛盾止步于上诉,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镇,矛盾不上交”目标,确保了全镇的社会平安稳定。特别是在调解2022年5月朝阳湾的宋某种植6亩黄芪被邻村孙某放牧的牛踏踩引发的纠纷时,克服朝阳湾地处山沟,交通不便的困难,数次前往事发地调查取证,精准丈量被踏踩面积,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一起分歧很大的山林土地纠纷,她高效的调解工作能力受到了群众的赞誉。
用心尊法学法用法,服务法治建设。打铁还得自身硬,为了做好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她用心学懂弄通各类法律法规,专心学习《宪法》《民法典》,成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在普法实践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了提高普法效能,通过乡村街头“板凳唠嗑”宣讲的形式,开展法治现场说法,用群众乐于听和听得懂的语言,将法律法规传达到群众的心坎上,实现了全镇16个村的普法全覆盖。防范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她活跃在集市和庙会现场,驻村挨家挨户宣传宣讲防诈技能,成功挽回15名老年朋友的“钱袋子”,大叔大妈称赞她是村民的好闺女。通过扎实过硬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全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乡村大环境。为了更好的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她学习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调解员李培斌事迹,提出“有困难 找正芳”的承诺口号,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她深受青年朋友和妇女同志的喜爱,称其为“知心姐姐”。
用力打造优质队伍,护航乡村振兴。做实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作用是关键。作为镇司法所的领头人,她十分注重调解员的政治站位提升和业务知识精进,每周都要组织1次集体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专业知识,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工作素养。她积极组织镇村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开展调解技能“大比武”,调解员坐在一起讲经验,谈体会,共同分享和探讨调解工作,有效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能力,为指导基层调解工作,解决矛盾纠纷,培养出了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精通、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在2022年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期间,与同志们一道不拘一格完善调解方式方法,创新打造了“153”调解工作模式,推出“热心公心细心”三心调解工作法,成为全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在全县8个乡镇138个村(社区)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干一行,爱一行,做好这一行。多年来,姜正芳出色地发挥法治保驾护航乡村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婚姻情感、邻里纠纷、土地使用、用工合同等调解1200多起,调解成功率100%,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成功帮助10多个刑释人员重回生活信心,挽救了2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帮助3名迷途青年走上梦想之路。她善于团结和调动身边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凭借细腻正派的办事方法,使镇司法所成为一个既朝气蓬勃、团结向上、规范有序、运转高效、能打胜仗的战斗集体,传递着法治建设的温度和力度,为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精耕细作必收获满满。她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先后被评为大同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调解员。2022年,南村镇司法所被评为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2023年,姜正芳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于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