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高速突发爆胎,民警护送发现原因竟是......
本网讯(石勇平、毛泽峰)众所周知,货车超载后的安全性能极差,就像一颗行驶着的“定时炸弹”,但总有一些人不顾安全,违法超载上路行驶。
10月18日15时39分,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辖区S15松从高速31公里+500米处(铜仁往松桃方向)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开启危险报警灯闪光灯正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低速行驶,情况十分危险,民警判定该车发生故障,立即鸣笛提示驾驶员驶向应急车道。
由于小货车行驶的路段处于长下坡,且离前方盘信服务区只有500米,考虑到让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存在安全隐患,民警随即通过警车鸣笛喊话提示货车驾驶员行驶至前方盘信服务区进行维修。
到达盘信服务区车辆维修点,民警将车辆安全停靠后,随即询问货车驾驶员车辆情况。当民警靠近车辆时,发现货车右后轮的其中一个轮胎发生爆胎,车辆其他部件没有受损。在车辆进行维修过程中,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及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了检查,因该车拉载的货物为玻璃,民警预判该车发生爆胎的原因可能与车辆超重有关,随即对驾驶员普及了超载超限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驾驶员待车辆换好轮胎后,将车辆开至就近的松桃南收费站进行过磅。
很快,货车轮胎维修好,民警一路护送该货车行驶至松桃南收费站出站,随即对车辆进行了过磅。经核实,该车核载总质量4吨,实载5.6吨,超重40%,已超载。
货车驾驶员得知超载要被处罚后,急忙解释称其不是车主,只是帮老板拉货的,当天由铜仁大龙出发前往松桃县,出发时车辆还是好的,不料途中发生爆胎,所幸没有酿成事故,希望民警不要处罚。民警拒绝了驾驶员的要求,并对其驾驶车辆超载拉运货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讲述了超载的危害性,同时,要求货运驾驶员联系车辆到松桃南收费站将超载的货物转运,达到车辆核定核载质量后才能继续上路行驶,并要求驾驶员今后要杜绝超限超载,安全文明出行。
货车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超载的危害性,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犯此类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和联系车辆进行转运货物。
最终,货车驾驶员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货车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超载超限危害极大,请广大货运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