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县公安局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会
本网讯(杨孝斌 黄柳青 王琦)为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委丁小强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春安,垣曲县委书记史玉江,县长马巍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绛县三轮车坠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绛)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1月20日,垣曲县公安局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祥年出席并讲话,公安局班子成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县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张宏伟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传达了运城市委丁小强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春安,垣曲县委书记史玉江,县长马巍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11月8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绛)现场会精神;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刘祥年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绛)现场会精神。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各派出所要积极开展对三轮车的排查、喷涂、登记等工作,完善“一车四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在巡逻中发现的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醉驾、“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三是要广泛宣传教育,各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七进”宣传优势,深入各辖区农村、集市、庙会等人员密集处,精准化、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四是要加强队伍管理,对民辅警管理要坚持八小时内外“两手抓”,重视家风家教建设,优化个人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