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万荣交警深入皇甫乡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本网讯(陈琳 卢瑞雪)11月22日,万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皇甫乡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推进会。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管大队大队长郭汝星、皇甫乡乡长谢林、皇甫派出所指导员、事故预防负责人、皇甫中队中队长、乡党委、政府及村“两委”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观看了全县因为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警示片,透过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警示参会人员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皇甫派出所指导员李红宣读了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安排;皇甫中队中队中队长李彦杰通报了绛县“11.14”农用三轮车坠崖事故情况、本乡镇三轮车上户进展情况及三轮车违法载人和“一盔一带”整治情况;事故预防办负责人李锡慧通报了本乡镇近三年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情况及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村两委代表皇甫村、乌苏村村委主任先后就今后如何做好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大队长郭汝星传达了市委丁小强书记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批示精神及11月17日万荣县委十四届常委会召开67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随后,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担当,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第一原则,坚守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二要细化各项措施,严格按照“一车四档”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三轮车车辆底数,逐一见车建档,规范管理,坚决打好“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三要加强管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工作;四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大力宣传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皇甫乡乡长谢林强调:这次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的很及时、很必要,他要求村两委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交通安全管理上要有“招”,让本村的大喇叭响起来,让村里的标语挂起来,使村民坐下有论,走路有谈,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每一个人心中,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全力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推动皇甫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安全,更畅通。


会后,在交警大队长郭汝星的带领下,参会人员观看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村两委纷纷表示:今后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回去以后更要做好宣传员、带头人,让全村人都能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