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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提档升级“1+7” 下好振兴先手棋——辽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掠影

2024-01-24 09:3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李集保 严怡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是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必须拿下的关键仗。

年初,辽宁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其中,“1”是指深化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7”包括开展3个专项整治和4个专项活动。这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让市场主体来辽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舒心经营。

1个涉企评估机制:为企业送上一颗“定心丸”

“幸福小区(化名)早就通过竣工验收,开发公司却一直拖欠我们尾款,可不能让他们把钱转移了!”

2023年4月,欣欣建设公司(化名)将荣荣开发公司(化名)诉至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给付74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开发公司账户。

“查封账户,将堵塞企业‘血脉’,对企业信用的影响也很大,被告的困境将进一步加剧;不查封账户,如何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范越一语道破这起案件的两难之处。

“在辽宁法院,只要是涉企案件都要进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法官会想尽一切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努力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最佳办案效果。”辽宁高院研究室主任于长苓介绍。

能否由“查封账户”转变为“活封房源”?被告可以对外销售涉案房源回笼资金。如销售价格低于售楼处价格须经原告同意,售房款存入法院指定账户后,原告申请解除对该部分房屋的查封。这一方案既不影响被告企业资金流,同时亦保证原告回款利益,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赞同。于是法院“活封”了被告开发的129处可售房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以及双方企业申请,法院先后三次共对31处房源解除查封,助力企业“回血”“造血”。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不仅握手言和,还达成了二期合作协议。

把“两难”变“双赢”,这就是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发挥的效应。

为防止办案 “拖瘦”“拖垮”企业,辽宁法院连续3年“专精实”推进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根据评估办法,全省三级法院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防范处置,提升办案效果。

立案环节,主动开展诉前化解,对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审判环节,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盘活企业资产。执行环节,提升执行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或依法不采取、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3年,全省法院对47.4万件涉企案件开展立审执全流程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辽宁三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实施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为企业送上一颗‘定心丸’。”全国人大代表张亚梅表示。

评估制度是近年来辽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措施之一。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党组提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在充分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基础上,先后构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5+1”和“5+5+5+1”工作体系。2023年,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再次提档升级为“1+7”工作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立足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深化1个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坚持刀刃向内、整治顽瘴痼疾,围绕涉企积案、信访、胜诉退费等方面存在问题开展3个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立足打击、保护、服务职能,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规范涉企执行行为、及时化解涉企纠纷、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4个专项活动,以优质高效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辽宁省工商联法律部部长靳靖认为:“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动真格,彰显了司法为民、护航三年行动的态度和决心,增强了企业家来辽投资兴业的预期和信心。”

3个专项整治:“如我在诉”解决“顽瘴痼疾”

“市场瞬息万变,效率就是企业的生命,我们希望法院加快办案,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2023年3月,在辽宁高院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家代表直言不讳。

积案背后是积怨。2023年以来,辽宁法院以超常规司法举措强力化解涉企积案。

——建立专门台账,对涉企违规超审限案件进行重点清理;把清积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清理工作高效、均衡、有序发展;深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质效面对面和审判管理激励三项机制,实现积案清理工作与日常审限管理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确保积案清理工作实效,经过不懈努力,辽宁法院积案清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司法大数据显示,辽宁法院审判质效实现7个季度持续提升。

9月6日,企业负责人王先生来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退费服务窗口。

“请您在单子上填好姓名、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您胜诉,诉讼费会直接退到您这张卡上。”

“我们把胜诉退费申请‘前置’,在立案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退费银行账号确认单》,完备申请胜诉退费材料,并随卷流转。”龙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唐晓东介绍,通过流程优化,胜诉退费由当事人“申请退”变为法院“主动退”,实现了胜诉退费“零跑腿”,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这是辽宁法院开展“胜诉退费不及时”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针对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问题,2021年,辽宁高院专门出台关于全省法院“胜诉退费”工作的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并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辽宁法院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办理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投诉纳入“有信必复”工作,完善诉求登记、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同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安排专人受理,全省三级法院网站首页均设置投诉指引,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推动服务升级。

4个专项活动:助力市场主体跑出“加速度”

“天都蓝了!空气都是甜的。”

不久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对费某非法采矿一案再审改判无罪。在拿到判决书的一刻,费某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感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辽宁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市场监管领域贪污贿赂、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等犯罪,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183件,为市场主体挽回损失10.88亿余元。

同时,辽宁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大力推动将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延伸至审判环节,2023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合规案件20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全省法院发出涉企司法建议185份,助力企业行业整治。

执行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在规范涉企案件执行活动中,全省法院进一步规范涉产权执行,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弘扬契约精神,助力诚信辽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做实打击拒执、严惩失信试点工作;深化与公安机关合作,破解查人找物难题,进一步整改不规范终本执行,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法官,我们公司已经履行义务,但还是不能贷款。”近日,一家医药公司联系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帮忙屏蔽失信信息。

原来,一些金融机构把互联网平台搜集的企业涉诉信息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尽管有法院“官宣”的案结事了,但是,互联网上的信息却不能及时更新,从而制约企业融资、招投标等活动。

沈北法院在执行环节推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向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先于互联网平台一步,及时为企业抹去“失信标签”,生动诠释了司法的温度。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辽宁法院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失信屏蔽或解除限消措施情形的及时屏蔽或解除,2023年1至10月,依法屏蔽相关信息5000余条。

决不能前“清”后“积”!在涉企案件及时化解活动中,全省法院“抓前端,治未病”,深化诉前调解;释放改革红利,推进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推动涉企纠纷及时化解、一次化解、实质化解。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合同纠纷案45.78万件,速裁快审涉企案件13.12万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涉光伏产业的制造型企业,拥有专利500余项,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23年4月,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带领省法院和沈阳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专家来到金辰公司,就企业知识产权创设和保护等法律问题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提出法律建议,增强企业维权能力。

“法院真干事,干实事!”金辰公司常务副总裁祁海珅由衷表示感谢。

在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中,辽宁法院常态化组织法官进企业,选派优秀法官深入园区、企业一对一服务,帮助防范化解经营风险。2023年,全省法院共走访企业1358家,召开202场座谈会,解决问题915个,真情暖企护企。

新时代新征程。“辽宁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升级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郑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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