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防工程——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的第一关口
本网讯(宋新宇)心防——即心理防范,意思是激发人们潜在的防范心理和意识。心防工程,就是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以沟通宣传互动传授为主题,立足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有效激发主动防范的心理和意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的概念基本相同,但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范畴。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并正式实施,在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就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其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传方面的主体责任,以及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都应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还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宣传部门有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就是有效激发公民主动的防范心理和意识,因此从《道交法》的立意来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就是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心防工程,而且从其重视程度来看,还是一项各级人民政府主导下的综合性社会治理工程,也就是说立法之初就将心防工程建设摆在了首位,作为了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的第一道关口。
2007年、2011年、2024年三次对《道交法》进行了修改,但抓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这项心防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都没有变,仍是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的第一道关口,仍是一项政府主导的社会性综合治理工程。
《道交法》自颁布以来已经走过了23个年头,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第一关口心防工程建设,同样也努力探索了23年。
2010年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电视电话会议上布置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并提出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
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效加大了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推动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由此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2年7月,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国务院同时批复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此后依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都针对性设立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开展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有效达到了促使全社聚集交通安全问题的目的,进而有力推动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形成互动,从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三个方面,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基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由此得以持续深化。
两次探索反映出自《道交法》颁布以来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在有效激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心理和意识上,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当前状况
23年的努力探索,从深挖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手段、拓宽教育渠道、增加受众群体方面上讲,成效确实明显。但也必须清楚的看到,总体而言,公安交警作为老掌门独自支撑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派的局面几乎没有改变,仍存在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参与度不高、缺乏专项资金支撑等问题,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讲还算不上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工程。
也由此使得23年来取得的明显成效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交通安全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就当前状况来看,别说偏僻的乡野山村,就是繁华都市恐怕都有交通安全教育的盲目和盲区,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短板,也成为始终困扰基层公安交警的难题。
与“心防”相对应,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的“物防”建设也就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却因为在国务院推动下确实成为了一项社会性的综合治理工程,而取得了骄人战绩。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中央部门指导和资金支持,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破坏损害公路设施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有数据显示,自生命防护工程实施以来,重大交通事故从2014年的55起降至2024年的1起,2025年更是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其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直线下降,成效极其明显。
尤其是近年来省市县人民政府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乡镇均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政府主导地位更加明确。在政府强力主导下,无论是国省道,还是乡村道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清零”,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从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来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生命防护工程”还只是第二道关口,因此亟待作为第一道关口的“心防工程”也能像“生命防护工程”那样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工程来抓,同样做到有政府强有力主导,有全社会参与,有中央部门指导,有专项资金扶持,成效令人期待。
三、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基层探索
笔者近期在某山区农村交管中队(以下称该中队)走访时发现,该中队极其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其做法可以说已经初具心防工程建设雏形,并据此打破了每年发生一至两起亡人事故的“定律”,截止日前已经连续三年无亡人事故发生,足以证明其成效,做法引人深思。
“骑在牛背上干,牵着牛鼻子干,举起牛稍子干(当地客家俗语,意思是竹稍制成的牛鞭子)。”,是笔者从该中队负责人口中听到的话,随着这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笔者了解到该中队其实早有了这种理念,不遗余力的推动着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成为了一项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工程。
引用该中队负责人的说法,所谓“骑在牛背上干”,就是善于引领乡镇道安办及所属相关职能镇直单位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牛”既指乡镇道安办及所属相关职能镇直单位,“干”就是开展的具体工作了。
当然所谓的“干”不止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项工作,还包括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这里仅涉及心防工程建设探索,因此仅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但该中队在抓其它工作时,做法也基本与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同,同样值得借鉴,本文不再赘述。
而所谓的“牵着牛鼻子干”,则是坚持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之前,就精准找出群众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以此为“牛鼻子”针对性制定方案、确定工作措施、丰富和完善宣传资料,牵引宣传教育活动朝预定目标和方向开展,确保每次活动都能取得预定效果。
最后举着“牛稍子干”,就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要求,由乡镇道专办以会议或文件形式明确到参与教育活动的每个人,使人人背上都高举着一根“牛稍子”,不敢擅自降低标准和要求,从根本上保证教育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至于成为拍拍照过过场的作秀活动。
为了能够顺利驭“牛”而行,该中队也有自己的独特招数,虽然是在道安办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却牢牢树立主责意识,坚持做到让位不让责。
明确工作重点、谋划如何开展、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完善宣传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皆由中队负责完成,提交道安办审议通过后取得了乡镇支持才全面开展。
更是说服乡镇道专,确定由参与其中的中队民辅警裁定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标准。不但牢牢掌握了引导工作开展的主动权,也牢牢掌握了最终标准的裁定权,从而真正意义上做到了驭“牛”而行。
笔者了解到,自2021年8月该中队负责人到任后,每年都坚持分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一次这样的教育活动,每次都按上述做法提前谋划提前准备,并压实中队民辅警责任牢牢把握工作完成质量和标准。
尤为可贵的是,该中队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是集体宣讲,而是坚持进每个家庭一对一宣讲。还坚持做到了同时收集完善人车信息,并采集好人车屋同框的真实情景照,又使得该中队有效实现了对辖区基础管理数据的动态掌控。
“进家庭才能做到一人不漏,村里面提前通知就行,否则外出务工上山劳作根本找不到人。上门一对一宣讲也能强化效果,山区老表纯朴,照这样一张照片,也是让他们生出些畏惧心理,知道你家车子和人交警始终惦记着呢。”该中队负责人笑着说道。
而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收集人车信息和人车屋同框的真实情景照确实能让人生出警示心理,结合上门一对一宣讲,效果肯定又上了一个台阶。
笔者不由发出感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难于全覆盖的难题,没想到在该中队得到了有效解决,该中队负责人则表示,如果没有乡镇道专办主导,单靠交警一家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也做不到,要知道该中队加上辅警在内也只有6名警力,而该中队辖区范围内有三个乡镇,面积近250平方公里,三十多个村(社区),两百多个村民小组,两千多户居民,且大都分散居住,山高路远的,仅靠中队6名警力恐怕一年也做不下来。
但有了乡镇道专办主导则不同,每个乡镇都指定了分管领导负责,同时派出2名工作人员,各派出所也相应指派2名警力,再加上村组干部和相关职能镇直单位人员,人数多达十余人,力量完全足够,基本上半个月的时间就能完成,而且还能做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
又由于政府、派出所、交管中队、相关职能镇直单位同时参与,政府公信力、法律威慑力、专业指导力空前融合,叠加之下也得到空前强化,何止浓厚氛围,教育效果也因此得到极致提升。
笔者了解到,该中队所属县公安局和交管大队也一直高度重视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比如2025年7月份开始的“三严”整治活动,第一项工作就是要求各交管中队在乡镇道专办领导下,开展好进村入户宣传宣传活动和人车路调查摸底活动。
但从笔者掌握的情况看,也只有该中队以此为契机,坚持说服所在乡镇道专办整整耗费十天时间,扎扎实实开展了进村入户的宣传活动和调查摸底活动。
笔者由此倒生出些遗憾,因为相比之下,其它乡镇的进村入户工作,乡镇道专办只是主导了进村而没有主导入户,工作内容也略显单一,仅在人多处进行了集体宣讲。
入户上门一对一宣讲及调查摸底则交给各村自行组织,没有了交警跟进裁定工作标准,不可避免的降低了要求,甚至发发传单填填表格了事,根本谈不上宣讲,因此相对而言,营造出的氛围和宣传教育的效果,肯定大打折扣。
类似该中队一样努力探索解决之道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层交管中队、交管大队肯定不少,我们期待这样的交管中队、交管大队更多的出现。
当然更期待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能真正成为政府主导下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社会治理工程,以“清零”姿态全面激发交通参与者的主动防范心理和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良好氛围尽快形成。
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几点思考
既然《道交法》有明确规定,就应当吃透其精神理解其要义,切实改变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参与度不高现状,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真正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成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工程。
(一)应当尽快明确提出心防工程的概念
概念学认为,概念是理论的基石,反映思维对象及其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是构成简单命题的基本要素,具有内涵(意味内容)和外延(适用范围)两个逻辑特征。
清晰的概念定义作用巨大,能保障理论的可验证性和解释力,有助于分类与识别、简化与概括、系统化知识、支持推理与判断、进沟通与协作、创新与发展理论、指导实践与决策,在认识世界、交流知识、解决问题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基于这样的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应该尽早做出准确定义,明确提出“心防工程”的概念,以利于完全展现其内涵和外延两个逻辑特征。
就像定义交通安全设施为“生命防护工程”一样,一经重新定义,内涵的外延两个逻辑特征就立即彰显出来,在解决具体问题上立竿见影的收获了效果。
探索了23年取得的成效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不得不说与没有清晰准确的概念有关,影响到内涵的理解和外延的拓展,表现在实际运用上,就是对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内涵理解不够透彻,拓展外延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内涵理解不够透彻,必然导致各自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发挥的具体作用含糊不清。拓展外延没有实质性进展,又必然导致主导地位时有缺失、专业指导时有缺位、监管力量时有缺陷、专项资金时有缺漏,而这也正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心防工程建设的现状。
因而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不可避免的存在短板和弱项,反映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成效上,极易出现跟不上当前形势发展、扣不紧当前教育主题、抓不住当前监管重点等方面的问题,使得有效激发主动防范的心理和意识在深度和广度上始终差强人意。
(二)应当进一步突出和强化政府主导地位
完全可以借鉴“生命防护工程”已有成熟做法,依托已经构架完善了的道安委、道专办管理体系,在政府主导上进一步发力,彻底扭转政府主导时有缺位、部门指导时有缺位、监管力量时有缺陷、专项资金时有缺漏现有局面。
通过全面构架部门指导体系、专项资金保障体系、跟踪问效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考评体系,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真正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方位发力、全方位覆盖、全方位监管、全方位引导,使之成为一项名副其实的综合性社会治理工程。
(三)应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社会各界主体责任
既然《道交法》有明确规定,就应当明确社会各界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立相关机制出台相关举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拓展和巩固心防工程建设外延。
就像当下“生命防护工程”道路安全隐患“清零”机制一样,社会各界抓“心防工程”建设也必须有长效的“清零”机制,使主动安全防范的心理和意识,能够始终恒定在符合安全出行需要的某种稳固状态,不至于受外界影响急剧淡化或消退,演变成道路交通安全的心理隐患。
应当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建立长效的教育工作机制,和长效的监督管理及考评奖惩机制,将安全出行纳入日常点评、纳入绩效考核,做到教育常态化、监管日常化。
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日常点评和绩效考核也是一种心理暗示,能使人产生始终被关注的心理,进而自觉屏除被关注的行为,长此以往就能形成一种行为自觉,有利于促成本单位本系统快速形成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四)应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引领作用
宣传和教育部门除了履行好本单位本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起导向责任,指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要表现在丰富和完善教育资料、制作相关宣传教育片、引导形成良好风气等方面,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和引导作用。
教育部门还应当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进课堂上有所创新,改变没有固定课程、没有特定教材局面,也改变常依赖交警上门宣讲的传统做法。确保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自走出校门的那一刻起,就是一名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者,而不是一名交通陋习的沿袭者。
公安交管部门则必须主动承担起引领职责,不但要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上积极主动配合宣传教育部门发挥引领作用,还要在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针对性上发挥自己独特的引领作用。
交通警察毕竟承担着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可以说天天与交通违法行为打交道,哪些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哪些是陈年陋习,哪些是难以根治的顽疾,哪些是行业突出问题,哪些是倾向性苗头问题,只有公安交管部门能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收集整理。
进而及时发出预警和提示,引导社会各界及时调整教育方向和监管重点,引导教育部门及时丰富和完善教育资料,引导宣传部门及时跟进舆论导向,确保全社会抓交通安全教育能始终跟上形势、紧扣主题、抓住重点,从而始终收获良好效果。






